關于《潮州市潮安區古巷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橫溪等四村土地利用規劃)》的公告
根據《土地管理法》、《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我鎮組織編制的《潮州市潮安區古巷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橫溪等四村土地利用規劃)》經聽證、公示、征求部門意見、專家論證后,上報潮安區人民政府審批。2018年12月28日獲批準,批準文號:安府函〔2018〕49號,現將有關內容予以公告:
一、規劃修改的背景和原因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習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的“要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和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2018年2月4日發布)《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精神,解決潮安區農村發展中的歷史欠賬問題,加快推進潮安鄉村振興,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有序開展村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工作的指導意見》(國土資規〔2017〕2號)和《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有序推進村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7〕123號)的要求,潮安區于2018年4月啟動了村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工作,將古巷鎮古巷四村、古巷五村、橫溪村和永安寨村列入潮安區第一批村莊土地利用規劃編制任務。
在規劃編制過程中,通過現狀調研、實地走訪村民和村干部座談等方式,充分了解村莊土地利用現狀和發展需求,對部分規劃建設用地做出調整:將橫溪村北部、古巷四村和永安寨村部分規劃建設用地調出,增加到古巷五村北部、永安寨村北部和橫溪村甬莞高速公路東側地塊(詳見附圖)。
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核備案等工作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50號)和《關于印發<廣東省村土地利用規劃編制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126號)文件要求,村土地利用規劃涉及對古巷鎮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用地布局進行調整,需要編制本方案即《潮州市潮安縣古巷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橫溪等四村土地利用規劃)作為村土地利用規劃編制的一項成果。
二、規劃修改方案
本次規劃調整涉古巷鎮古巷四村、古巷五村、橫溪村和永安寨村等4個行政村。擬從現行規劃中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外的區域中調入地塊9個(編號TR01至TR09,位置參看附圖),面積37.2807公頃。與之對應的擬從現行規劃的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內調出的地塊共3個地塊(編號TC01至TC03),面積37.2807公頃。調整前后確保全鎮“允許建設區不增加、不突破城鄉建設用地擴展邊界”以及不突破全鎮耕地保有量、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
1.調入地塊
調入地塊面積37.2807公頃,共9個地塊(TR01-TR09)。其中地塊TR01和 TR03位于古巷五村,面積分別為1.3294公頃和19.8126公頃;地塊TR02和TR03坐落在永安寨村,面積分別為2.4110公頃和1.5138公頃;地塊TR05、TR06、TR07、TR08和TR09均在橫溪村范圍內,面積分別為3.1116公頃、1.7190公頃、0.2933公頃、6.2249公頃和0.8650公頃。調整后,調入地塊規劃地類均為城鄉建設用地。
2.調出地塊
調出地塊共3個地塊,面積37.2807公頃。其中TR01面積21.8280公頃,位于永安寨村;地塊TC02面積4.4554公頃,坐落于古巷四村;地塊TC03面積10.9972公頃,位于橫溪村。根據2017年古巷鎮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數據及實地調查,三個調出地塊土地利用現狀為非建設用地。調整前其土地規劃用途均為城鄉建設用地,調整后規劃用途為農用地和其他土地。
本次規劃修改不涉及基本農田保護區的調整,不涉及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區和土地整治規劃的其他項目范圍。規劃修改后古巷鎮全鎮建設用地總規模和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不增加,耕地保有量任務保持不變。規劃修改對《古巷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的耕地保護和建設用地控制規模無影響。
古巷鎮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日